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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米乐(中国)集团有限公司防范网络电信诈骗视频大赛的通知
发送部门:学生工作部(处)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3-20

各学院(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24﹞159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降低安全风险,守好安全底线,经研究,现联合桂林市公安局雁山分局举办2024年米乐(中国)集团有限公司防范网络电信诈骗视频大赛。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投稿截止时间

20244月3

三、参赛要求

(一)参与形式:学生以班级为团队参赛(研究生以年级为团队),团队人数小于25人的至少完成一个作品,大于25人的须完成两个或以上作品,团队成员共同完成作品的编写、创作、录制、剪辑等工作。

(二)作品主题:应围绕“预防、识别电信网络诈骗”。内容可由真实警示案例(如:网络兼职刷单、冒充客服、网络游戏、网络购物等诈骗)衍生,普及反诈防骗知识、揭露诈骗手段、发布防范提示,或围绕“典型网络电信诈骗”案例改编等具有宣传教育意义的反诈作品。

(三)作品要求:横版画幅,分辨率 1920*1080,时长为4-8分钟,需保持画面平稳、清晰,MP4视频格式,请勿提交其他格式作品。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根据作品征集情况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奖状。

五、投稿方式

各学院严格审核作品内容,选取2-3个优秀作品投稿参赛。作品和参赛报名表、作品汇总表(见附件)以学院(部为单位打包压缩,按照“学院(部)+作品名称”命名,于2024年4月3日前发送至邮箱:gxnuxsglk@126.com,如作品过大可直接拷贝至雁山校区行政北楼239办公室,联系人:韦巍13977313128。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部)积极动员学生参赛,保证活动的覆盖量,争取达到全员参与,保证作品技术质量。

(二)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转载、简单改编他人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三)对于所有参赛作品,学校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包括用作复制、记录、展览、宣传、推广、演绎、改编及广播等用途的权利,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附件:1.2024年米乐(中国)集团有限公司防范网络电信诈骗视频大赛征集报名表

       2.2024年米乐(中国)集团有限公司防范网络电信诈骗视频大赛作品汇总表

 

 

 

 

米乐(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学工部(处) 研工部 保卫处

桂林市公安局雁山分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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