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用电安全管理,杜绝用电起火事故发生,共同创建文明、有序、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现将安全用电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安全用电教育,增强安全用电意识,规范用电行为,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禁私拉乱接电源、违章违规使用电器、超负荷用电。正确使用电吹风、饮水机、电脑、排气扇等用电设备,避免使用不合格电器、使用电吹风时无人看管、排风扇及电脑等电器长期处于运行或待机状态。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电源,养成“人走电断”的良好习惯。
三、电器及供电线路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联系水电维修人员检修。
四、注意保持用电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完善用电安全标识,严禁在配电房(间)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公共区域应急通道的畅通。
五、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落实责任到人,安排专人定期对所属用房的用电负荷和供电设施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发现异常以及因教学、办公、施工需要使用水电的请联系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水电供应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8907839004(育才校区)、18290048973(雁山校区)。
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