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和《米乐(中国)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报名、考试、考核和体检等招聘程序,经研究,拟聘用李文倩等58名同志,现将拟聘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时间从2024年3月22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止。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3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米乐(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人事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不署真实姓名、不留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米乐(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人事处;邮编:5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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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米乐(中国)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拟聘人员名单
米乐(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人事处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