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桂政发〔2019〕49 号)及《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社科联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组织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本次评选指导思想、评奖对象及范围详见《广西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附件1)。
二、米乐(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时间进度安排
(一)4月2日—4月14日:申报人准备申报材料
申报人根据参评成果填写《广西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及准备申报材料:
1.申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请申报人按照社科处提供的《广西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填写及排版建议》(见附件3)进行填写和排版,并联系两名专家出具申报推荐意见。填写完成后提交电子版申报表2份及纸质版申报表1份。电子版需为WORD和PDF格式各一份,命名为“申报表:米乐(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姓名-成果名称”,例如“申报表:米乐(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张三-民族地区学前教育研究”。纸质版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参评成果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2份,其中原件1份,匿名件1份,匿名件可用复印件。电子版要求进行匿名处理,匿名要求请见《参评成果匿名处理注意事项》(见附件4)。
3.参评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2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做匿名处理),参评成果证明材料一般包含成果获奖证书、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材料,研究(调研)报告须提供鉴定证明或结题证书、检测报告等。电子版要求进行匿名处理。
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统一存放到一个文件夹当中,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进行重命名。如申报2项的,可在姓名后面加上数字序号以作区分。
(二)4月15-17日:申报单位、社科处集中审核申报材料初稿
采取申报单位、社科处集中审核的方式对所有申报材料初稿进行审查。请各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材料提交、审核时间安排表(见附件5),组织老师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安排专人进行审核。申报材料初稿提交及审核地点为育才校区图书馆三楼西侧315室。
(三)4月18-20日:申报人在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定稿并打印制作相关纸质版材料,申报单位审核、汇总申报材料
1.各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材料提交、审核时间安排表(见附件5),组织好申报老师按照下列要求打印提交申报材料定稿,并安排专人接收并审核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定稿提交及审核地点为育才校区图书馆三楼西侧315室。
(1)通过初审的申报人严格按照《广西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要求在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申报地址:https://sklcg.guet.edu.cn/。申报流程详见社科奖申报系统成果申报人使用说明书(附件6)
(2)成功提交系统且通过学校审核的成果,打印定稿申报材料纸质版。包括申报表、参评成果原件、参评成果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原件1份(首次提交成果材料时交过原件的无须再提交),复印件1份(须做匿名处理)。
2.各申报单位将通过审核的上述申报材料汇总、装袋报送社科处:
(1)各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须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将审核无误的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
参评成果为著作的,在封面左上角贴上易撕取的便签条,写明“申报学院(部)/单位+申报人姓名+著作”,如:XX学院 张三 著作。
参评成果为论文的,在封面左上角贴上易撕取的便签条,写明“申报学院(部)/单位+申报人姓名+论文所在页码”,如:XX学院 张三 P29-36。
参评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在封面左上角贴上易撕取的便签条,写明“申报学院(部)/单位+申报人姓名+研究报告”,如:XX学院 张三 研究报告。
将所有申报材料按照“申报表+参评成果+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入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上用铅笔标注 “XXX学院(部)/单位+姓名”。
(四)4月21-27日:社科处对通过审核的参评成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4月28-30日:社科处复核、上报申报材料
社科处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盖章,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成果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社科联。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社会服务科联系,联系人:栗老师,联系电话13005948009;项老师,联系电话15907889972。
附件:
1.广西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
2.广西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
3.广西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填写及排版建议(另行提供)
4.参评成果匿名处理注意事项(另行提供)
5.申报材料提交、审核时间安排表
6.社科奖申报系统成果申报人使用说明书
7.广西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参评成果审核汇总表
8.学科分类参考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4年4月2日